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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孜州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(参照管理工作人员)补充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(人民警察)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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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孜州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(参照管理工作人员)补充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(人民警察)的公告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《公务员录用规定》及《四川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(参照管理工作人员)补充录用公告》规定,阳诗怡等7名同志(名单见附件)经网上报名、资格复审、面试、体测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等程序,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件,拟批准录用为公务员(人民警察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新录用的公务员(人民警察)试用期为1年。试用期满,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;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,取消录用。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。对新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的管理,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。

二、新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(含试用期)。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,在本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(含试用期)。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,按照中央、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执行。

三、新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、毕业证原件、学位证(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)原件、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于2026年7月31日(上午9:00-12:00)到甘孜州公安局(地址:康定市榆林街道川信巷61号)主楼9楼924室报到。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,取消录用。

四、其他未尽事宜,按《甘孜州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的公告》《四川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(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公告》执行。

附件:甘孜州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(参照管理工作人员)补充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(人民警察)

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公安局

2026年7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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